据报道,家住上海的刘先生前些天感冒发烧,翻出家中小药箱里的退烧药布洛芬,服下后不仅烧没退,还出现了腹泻、头晕、呕吐的症状,家人赶紧送他去医院急诊。医生紧急对症处理后,询问他服用的药物,拿来后发现,已经过期半年多了。
“食品过期了都知道不能再吃了,药过期了怎么就不注意呢?真是太大意了。”刘先生后悔不已。
有的人认为,过期药如果过期的时间比较短,不妨留在家中,万一到紧急时刻,没准还能“发挥余热”。其实,这种观念是错误的,有相关有经验的人指出,药物过期可能会产生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,即使未拆封,过期药也一定不可以做应急用。
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,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,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,药品有效期是保证患者药物使用安全的保证。
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(FDA)对它的解释是:药品包装上标注的允许使用日期,是指该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储存时,被批准的使用时限;在此日期之后不得使用。
在药品的说明书上,会标明需要冷藏、需要遮光、需要阴凉保存等。比如,一瓶50片装的药品开封以后,有极大几率会出现潮解、霉变、氧化,发生理化性质的变化,同时可能会被微生物污染,开封以后建议我们大家使用6个月之内服用完成。还有一些“救命药”,比如冠心病患者家中常备的,就有十分严格的储存限制。
和油、炸药的成分是一样的,它特别怕光,怕氧化。这样救命的药,如果保证不了它的质量,不仅达不到救人的效果,甚至有可能起到反作用。因此临床上一般建议,应当每3个月换一瓶新的;如果开封以后,每月要更换。
● 过期的四环素60%会分解成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,会损伤人体肾脏的肾小管细胞,导致酸性物质不能排出而引起酸中毒;
● 一些挥发性强的药品会成为过敏原,引发过敏反应,严重者导致过敏性休克。
因此,药物即便过期了一天也不要吃,无论药品外观有没有变化,只要过了保质期,就一定要处理掉过期药品。
而开了封的药,使用时限又会快速缩短,不一定非要放到有效期,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等于它的有效期!